未经许可擅入「妖怪创界糖狗村」 单车男挨罚2000元
南投一名34岁王姓男子,在今年2月18日早上骑乘单车行经「妖怪创界糖狗村」园区,竟扛着单车擅自进入。(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南投一名34岁王姓男子,在今年2月18日早上骑乘单车行经「妖怪创界糖狗村」园区,竟扛着单车擅自进入,被园区的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南投地院简易庭判处王男罚金2000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王男当日早晨8时37分,骑自行车经过该园区,未经地主同意,擅自跨越围网进入园区内参观拍照。园区吴姓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报警,警方随后查明其侵入事实。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王男承认进入园区的事实,但坚称自己并未有侵入他人建筑物的意图。他辩称,园区围网较低,且以为园区荒废且无人管理,因此误认为可以自由进出拍照。然而,法院指出,围网实际高度已超过王男腹部,且周围环境如灌木和巨石明显区分园区内外,这些都显示该区域并非随意可进。即使园区内无专人管理,王男的行为依然构成侵入罪。
法院在量刑时考量了王男的前科纪录,包括妨害公务、伤害及性骚扰等案件,并审酌其在庭上承认罪行但未与告诉人和解的态度,最终依法律规定处以罚金2000元,并宣告若选择易服劳役,则以1000元折算1日劳役。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