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照建物有救了!台北开放暂接水电 条件看这边

台北市建管处提醒,为为解决部分民众日常生活迫切所需用水用电问题,2008年订有「台北市未领得使用执照既有建筑物申请接水接电处理要点」,以利有需求之民众提出申请。(图/台北市建管处)

台北市目前尚有不少建物由于早在1994年前就已兴建,导致未领使照而无法接水接电;台北市建管处提醒,为为解决部分民众日常生活迫切所需用水用电问题,2008年订有「台北市未领得使用执照既有建筑物申请接水接电处理要点」,以利有需求之民众提出申请。

由于依《建筑法》规定,建物应取得使照后才能申请接水电,但由于有些建物始建于《建筑法》实施前,当时依规定并不用使用执照,或者是陆续从外县市并入台北市的内湖、南港、木栅、景美以及北投、士林等地区,也因为建物当时兴建时非属台北市,导致难以申请使照。

建管处表示,民众的住家若属1994年以前建造而未领得使用执照并具有门牌的既有建筑物,且具住宅生活机能如厨房、卫浴设备及卧室等,皆能依规定准备相关文件送至处芳申请接水接电。

建管处指出,如经审核通过后,民众得依规定程序迳向台湾电力公司及台北自来水事业处申请接水接电作业。

建管处强调,本项申请仅为解决市民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暂时同意接水接电,该建筑物并不视为合法房屋,倘后续具有违规情况或危害公共安全等情形,将予以撤销同意申请并断水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