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私欲提高容積率 犧牲公眾利益

京华城当年向议员、时任市长柯文哲陈情,最终取得高容积率840%,引发争议。 图为京华城都更案工地场景。记者叶信菉/摄影

检调单位侦办台北市京华城案,被声押的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身价据说上看百亿元,家产再增加个几千万或几亿元其实毫无意义,何苦为了提高建案容积率以增加利益,而行贿民代、官员,遭致牢狱之灾?

京华城容积率由原核定的五六○%,透过各种不法手段提高到八四○%,建筑量体增加高达一倍半,建案的总值扩增超过五十%,建商的利润也水涨船高了。可是当初都市计划委员会核定容积率的计算,应是有其法令依据的,必须考虑基地所在位置、邻近交通及对整体环境的影响。

容积率提高这么多之后,可以贩售的建筑量体面积增加,居住/使用人数也暴增,牺牲掉的是绿地空间,并造成周边道路拥挤,邻近建案居民的生活品质也随之下降,对消防安全更有潜在的疑虑;更与现在为了净零碳排,鼓励营建业兴建绿建筑的理念背道而驰。也就是说,建商的不法利益是建立在牺牲公众利益上。

钱财虽然人人都爱,但除满足生活所需外,再多的钱财只是存款簿上的数字变化。为了追求更多的财富而牺牲公众利益,是为富不仁。

有句俗谚说「千里为官只为财」,是指不惜离乡背井去外地当官,目的不外乎发财求利。现在当官不必离乡背井,在冷气房内舒舒服服,为官者应将求财视为唯一目的吗?官员图利建商,美其名为民服务,最大的盲点却是只看到眼前直接的利益,而漠视广大公众的利益。

涉案的官员与建商钱财都不虞匮乏,但是有钱还要更有钱,当官还要官更大。一言以蔽之:所需有限,欲求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