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期限内公告财报 昶虹并案列变更交易

证交所表示,昶虹之前经列为变更交易方法在案,今日重大讯息说明记者会就有关大陆子公司,办理定存质借并开立汇票目的及用途、定存质借后之资金流向与公司后续因应措施等仍未能厘清相关疑义,证交所将其上市有价证券并案列为变更交易方法。

另证交所再次说明,该公司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报112年度财务报告,已依规定,自4月8日起并案停止其上市有价证券买卖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