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8月19日起廷鑫、昶虹并案停止买卖、隆铭绿能取消分盘交易

证交所指出,廷鑫先前因有证交所营业细则第49条第1项第19款及第50条第1项第1款规定情事,其上市有价证券经列为全额交割股暨停止买卖。而廷鑫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报今年第二季财报,核有同细则第50条第1项第1款规定情事,其上市有价证券并案停止买卖。

昶虹先前因有同细则第49条第1项第1、3、14款及第50条第1项第1、16款规定情事,其上市有价证券经列为全额交割股暨停止买卖。昶虹又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报第二季财报,核有同细则第50条第1项第1款规定情事,其上市有价证券并案停止买卖。

隆铭绿能因有同细则第49条第1项第1款及第49条之2第1项第4款规定情事,其上市有价证券经列为全额交割股并采行分盘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而该公司最近期公告申报财报显示,每股净值重回3元以上,核已符合同细则第49条之2第2项第4款规定,且无其他采行分盘集合竞价交易方式情事,惟尚未符合同细则第49条第2项第1款规定,因此取消分盘集合竞价交易方式,仍继续列为变更交易方法。

华冠经签证会计师出具继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之查核(核阅)报告,将于今年8月19日届满3年,核有证交所于109年4月1日起公告实施退场机制情事,届期将依同细则第50条第1项第16款规定,今年8月20日公告停止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