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專心監督!千萬元遊艇燒毀 維修技師涉過失責任嘉檢起訴

林姓维修技师2年前至嘉义县布袋游艇港修缮私人游艇发电机,价值逾千万元游艇竟起火燃烧,林姓技师遭提告,嘉检认为他未专心监督,涉及过失责任,依法起诉。

台湾公主游艇公司的金大驾号游艇停靠嘉义县布袋游艇港,民国110年10月19日下午发生火警,消防局出动东石等消防分队抢救,扑灭火势后,价值新台币逾千万元的整艘游艇已焦黑,无人员伤亡。

嘉义地检署的起诉书指出,46岁林姓男子受郭姓男子委托修缮金大驾号游艇发电机,林男于110年10月19日上午11时9分前往维修,因游艇无电力足以开启机舱舱门以拆卸发电机,林男开启码头旁设置岸上的电源开关。

检方表示,林男于同日中午12时44分离开金大驾号游艇,步行至邻近其它游艇上休息并与他人联系,而机舱内电瓶因电气因素引燃周边油污等可燃物,同日下午1时9分许起火燃烧,林男因位于上风处及专注联络事宜,过了5分钟后才发现火势并尝试灭火未果,通报消防局请求灌救。

事发后,金大驾号游艇前后甲板、驾驶台、上层沙龙及下层厨房等区域及机舱、艇壳受到熏烧而严重毁损外,并延烧波及台湾公主游艇公司所有的浮码头木走道等,损失惨重,郭男对林男提告。

检方指出,依据嘉义县消防局调查鉴定书内容,游艇起火处残留的电源线路,有4条导线呈现熔痕,为明确短路特征,研判发生短路现象时,产生的高温及电火花引燃周边油污等可燃物起火燃烧。

起诉书表示,林男否认涉及失火烧毁他人物品罪嫌,并辩称因无法开启机舱舱门以拆卸发电机,才会开启岸上电源,也无其他方式进入机舱,以确认电瓶电源线是否接好、电线是否破损等,只能在驾驶舱内配电盘上确认4个电瓶均呈现充电状态,当时也没有开启其他设备,原则上应该不会呈现通电状态。

检方认为林男应于电瓶充电过程中善尽监督及防范意外责任,若为预防充电过程发生火灾,最佳监督位置除视觉角度、接近灭火器具外,选择下风处为一般常识。

不过,林男却在上风处的游艇休息且未专心监督,而错过第一时间持游艇灭火器消灭火源机会,因此,依法起诉。双方因赔偿金多寡无共识,未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