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创园区窃录2短裙妹!嘉义偷拍狼瞎扯:妻罹癌无法行房

文创园区窃录2短裙妹!嘉义偷拍狼瞎扯:妻罹癌无法行房。(示意图/shutterstock)

嘉义一名男子阿义(化名),今年7月29日中午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内,瞥见一名穿着短裙的妹子,竟持手机偷拍对方裙底风光,没几分钟后,阿义再度锁定另名正妹,以相同的手法偷拍裙底风光,当场被民众发现并通知园区工作人员报案。嘉义地院法官审理,依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共2罪,各处有期徒刑3月,应执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指出,今年7月29日中午12时45分许,阿义(化名)在嘉义市「文创园区」内,趁被害女子小美(化名)未注意之际,蹲低身体、手持智慧型手机,将录影镜头对向小美两腿间,以录影方式,由下往上拍摄大腿、裙底内裤之非公开身体隐私部位。

同日中午12时56分许,阿义又靠近另名女子小芳(化名),趁其未注意之际,手持手机置于小芳裙底,以录影方式,由下往上拍摄她的大腿、裙底内裤之非公开身体隐私部位。案经「文创园区」工作人员接获民众告知并报警处理,警方到场循线查悉,并于阿义身上查扣犯案手机。

法庭审理时,阿义自陈因妻子罹患癌症无法发生亲密关系,便透过偷拍女性裙底风光来满足性欲;阿义犯后虽坦认犯行,表示愿与被害人和解,但2人均表示无法原谅而不愿洽谈和解,并希望从重量刑。

法官审酌阿义硕士毕业、目前从事服务业;与被害人素不相识,仅为图自身私欲,即以手机摄录2人裙底等身体隐私部位影像,显然欠缺尊重他人身体私密领域最核心之性隐私权观念,所为应予非难,依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共2罪,各处有期徒刑3月,应执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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