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到K味强逼无辜女脱光跳两下 警方坦承「不当」致歉

▲滥权搜身挨骂,警方25日出面道歉。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25岁黄姓女子23日凌晨外出遇到员警拦检,被女警带去超商厕所全裸搜身,要求「原地跳两下」结果一无所获,「让人家很不舒服!」黄女事后向媒体投诉,中山分局25日坦承执法过当,会惩处调查

过去威权时代警方权力很大,要搜身、要抓人都是一句话搞定,但是「绝对的权力,造成绝对的腐败」不少冤案也因此萌生,但在80年《违警罚法》违宪被废止后,警方现在不管是要搜身、盘查,都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程序,可说是我国人权保障的一大进步。

警方表示,根据法律规定,除非是现行犯,不然员警不得进行搜身,经了解后认定,本案执勤的3名员警确有不当之处,依规定记过1次,并会追究调查是否涉及刑事责任。

消息曝光后,警方已派人向黄女说明、道歉,最后也获得了她的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