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遭肉圆店水管绊倒丧命 老板判1年

高雄郭姓男子在大楼骑楼经营肉圆店,疑似没把厨房水槽排水软管收好,害81岁林姓老翁经过时被绊倒,送医治疗1个月后宣告不治。一、二审法官都认为郭男有过失,依过失致死罪判1年,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郭姓男子在林园大楼骑楼经营肉圆店,打烊时疑似没把排水软管收好,害81岁林姓老翁经过时被绊倒、撞击头部,送医治疗1个月后宣告不治。一、二审法官都认定郭男有过失,依过失致死罪判1年,可上诉。

郭男在林园某社区大楼租下1楼店面卖肉圆,为了厨房洗手台、冰箱废水的排水问题,特地拉1条软管延伸至店门口前的排水孔。2020年12月3日晚间,郭男打烊后未将水管收好,害林男经过时被绊倒,整个人飞扑、撞击肉圆店铁卷门后倒地不起。

当时林男被目击民众协助扶起身,脸部初步止血后就自行回家休息,岂料隔天一早头部突然剧痛且陷入昏迷,送医抢救一度恢复生命迹象,但隔年1月便因多重器官衰竭、肺炎并呼吸衰竭、急性肾衰竭、冠状动脉疾病身亡。

法医研判,林男摔倒后撞击大脑,发生对撞性脑挫伤、脑髓肿胀,大范围伤及脑干的轴突,导致隔天呼吸衰竭、心跳停止,最终因弥漫性轴突损伤致死。

一审法官审酌监视器及证人证词,发现林男事发前步行状况良好,确实被软管绊倒,且伤到脑干,郭男没收好设备显有疏失,依过失致死罪判郭男1年。

郭男不服上诉,强调林男当时可能受安眠药副作用影响才导致跌倒。他曾和家属试图和解,但双方对和解金的认知落差太大才导致破局,希望法官给予缓刑。

高雄高分院法官认为,林翁倒地被救起后还能跟民众正常对话,显示没有服药后的精神恍惚、步伐不稳等情形。审酌郭男自始至终都否认自己没将餐饮设备收好,危害骑楼公众安全,至今也未与家属和解,不宜宣告缓刑,维持原判,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