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农会保管箱黄金遭窃348两 行窃员工判赔2000万

五结乡农会3年前发生内贼窃取保管箱财物,法院判处农会员工黄钰凯需赔2000万元,农会也要赔1000万元,图为保管箱遭窃后,承租户前往排队要查看保管箱财物状况照片。(本报资料照片)

宜兰县五结乡农会3年前发生保管箱遭窃事件,农会员工黄钰凯因缺钱花用,搜刮客户保险箱财物,其中40名被害者提出民事求偿,宜兰地院判处黄男赔偿2002万余元,五结乡农会则赔10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金,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黄钰凯从2012年起担任五结乡农会资讯人员,他沉迷电子游艺场及网路赌博游戏而需巨额金钱,他曾代理保管箱业务,熟知金库钥匙位置与管理方式,遂借代理保管箱业务之便,持主管密码、业务负责人与主管的钥匙开启客户保管箱。

判决书指出,黄钰凯窃取保管箱内的黄金,再变现花用,而农会雇用他担任资讯人员,应连带负赔偿责任。

黄钰凯曾在检察官侦讯时,供称「我只会挑黄金」,强调除了黄金以外的东西不会拿,则与部分被害者主张还有其他物品遭窃的说法不同,法院审理时则就黄金部分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但其他物品仍应回归举证责任原则。

40名被害者遭窃的黄金计348两重,法院判黄钰凯需赔2002万余元,法院认为五结乡农会有重大过失,以消保法第51条规定,五结乡农会要给负损害额0.5倍、约1000万余元惩罚性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