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龙一场! 台东油漆工借用电动代步车险变强盗

台东蔡姓油漆工借用邱姓妇人电动代步车,险遭认偷窃强盗。(本报资料照)

蔡姓油漆工被控擅自骑用邱姓妇人停于何姓友人住处的电动代步车,邱妇拄拐杖上前追赶,疑遭反推跌落地,检方依准强盗罪嫌提诉,蔡男辩称有透过屋外的何男转告「借用」,且完璧归赵,何妇则说「他顽皮,爱骑」,台东地方法院认定无窃盗之意,判决无罪。

蔡姓男子以刷油漆为业,曾受邱姓妇人委托粉刷住家,两人因而结识。由于邱妇行动不便,外出多骑乘四轮电动代步车,她称蔡男调皮,「看到那台车,就爱骑」,先前他也曾骑走代步车,她去骑回来。

检方起诉内容指出,蔡男前年1月26日下午,趁邱妇在何姓友人家中聊天看电视时,下手行窃代步车,何姓友人丈夫见状,对屋内大喊车被骑走,邱妇便出门追车,以拐杖拦停,反被蔡男推倒在地。

蔡男辩称,当天在同巷的杨姓住户家刷油漆,打算将拆除的遮光罩拿去回收,但骑脚踏车不方便载运,所以向坐在屋外的何男表示要借用何妇的车,何男随后也走到门口转告,且有听到她回复「好」,并在回程时遇到邱妇,她拿拐杖敲打他,结果重心不稳自摔。

何姓友人则指出,蔡男当时告知丈夫「我去买东西等一下再回来」,骑走后,邱妇才慢慢起身去追,平常邱妇有借电动代步车给蔡男但很少次。

邱妇表示,何男跟她说电动车被骑走,她就从里面走到外面,蔡男已经快要到红绿灯处,她呼喊蔡男停车,但他没有停,车骑回来时没有损坏。

台东地方法院审理,认为蔡、邱相识,蔡为一时使用而骑乘代步车离去,行为虽属不当,但无据为己有之不法意图,无窃盗之前提,判决准强盗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