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黑飞”危害大 厦门这些区域禁飞无人机

东南网9月24日讯(记者 夏菁 通讯员 张磊)无人机黑飞危害巨大。24日,记者从厦门机场获悉,厦门机场严控禁飞区为东至翔安区西坂村、市头村、朱坑村和西林村;南至翔安隧道、湖边水车、莲前西路和筼筜湖;西至海沧国际货柜码头、海沧锦里村;北至集杏海堤、集美大学、第二医院、同安区后田村。

据了解,未经授权的无人机飞行可能侵犯航班航线,干扰航空器和机场正常运行;无人机所带灯光会干扰飞行员视线,增加操作难度和风险;近距离接近或碰撞飞机,将直接威胁飞行安全,可能导致严重空难。此外,无人机黑飞事件还可能引发公众恐慌,损害航空业形象,间接影响航空业稳定发展。

我国现行的无人机管理法律法规主要有《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其中2024年1月开始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对无人机的规定最为全面和详细,对无人机管理机构、操控人员资质、违规行为及罚则做了明确规定,要求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厦门机场提醒广大市民,开展无人机飞行活动时,相关单位及人员应符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和《厦门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要求,对无人机进行实名登记,对操控员的培训和资质核查,同时开展飞行活动须进行申请和报备。厦门机场呼吁:禁止无人机黑飞,维护保障民航安全,共同守护民航安全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