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何处飞!花东6风景区周边禁飞 东管处不再受理申请
▲▼遥控无人飞机近年蔚为风潮,但也常造成飞航及公安意外。(图/记者萧可正提供,下同)
东部海岸国家风景区管理处为维护景区内游客安全,原受理辖管风景区三仙台游憩区、都历游客中心园区、八仙洞游憩区、石梯坪游憩区、秀姑峦溪游客中心及花莲游客中心等6景区周边范围从事遥控无人机飞航活动之报备,自今年3月31日停止适用,不再受理。
民用航空法第九章遥控无人机及遥控无人机管理规范,将于2020年3月31日施行,依该法第99条之13规定禁航区、限航区及航空站或飞行场四周之一定距离范围内,禁止从事遥控无人机飞航活动。前项范围外距地表高度不逾四百呎之区域,由直辖市、县(市)政府依公益及安全之需要,公告遥控无人机活动之区域、时间及其他管理事项。
▲管理规范明订禁航区、限航区及航空站或飞行场四周之一定距离范围内,禁止从事遥控无人机飞航活动。
依管理规范自实施日起从事遥控无人机活动,应依规定向交通部民航局或当地县(市)政府申请,申请相关规定与事项,可迳至交通部民航局无人机专区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caa.gov.tw/article.aspx?a=188&lang=1 由于遥控无人机将分别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密切合作、分工管理。
东管处表示原订定之东部海岸国家级风景特定区从事遥控无人机飞航活动报备须知,自该日起将废止,游客从事遥控无人机活动,请依该法规定向主管机关申请许可;申请如获准在该辖景区内从事遥控无人机活动,敬请配合注意游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