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公布无人机飞行空域系统 仅8县市可飞!

空拍机示意图。(图/资料照,李俊毅 摄)

无人管理新制将于今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各县市政府提报给民航局空域也陆续公布,其中台湾本岛地区采「负面表列」方式提报的,即可不申请在非管制地区飞行距地表高度不逾400呎(约120公尺左右)以下的,仅八县市。另外,采「正面列表」含六都直辖市在内,「全县市空域禁飞的」,则多达十一县市。

依照《民航法》新修订「无人机专章」内容规定,只要「重量超过250克以上的无人机都要注册登记纳管,2公斤以上的空拍机,或者不到2公斤,但若要在活动场所进行空拍,都需要有操作证照,才可申请操作飞行」。

新法也明定,飞行操作空域在400呎内(以下)的,由直辖市、地方市政府管理规范,400呎以上飞行,需先向民航局申请核可,另外,日落后日出前也禁止从事飞行活动,媒体法人机构可申请排除限制。

民航局标准组组长林俊良曾指出,遥控无人机高度若超过400呎以上,极有可能影响有人航空器的飞航,目前世界各国「遥控无人机管理法规」都有相同规定。

交通部民航局官网公布之「遥控无人机规范管理系统(空域图资查询系统)」。(图/截自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官网)

而据民航局官网近期公开上架的「遥控无人机规范管理系统(空域查询图资系统)」显示,未来新法规正式上路后,目前采「负面表列」的,开放全县市可飞(除公告红区禁飞)的仅八县市,分别为:

基隆市彰化县南投县云林县嘉义市宜兰县花莲县台东县」。

这八县市除公告之红色航区(如:港口军事基地、各式发电厂站、机场航空站高铁和政府单位公告地区..等)禁飞外,其余全县市绿区在无人飞行器2公斤以下,自然人可不向地方政府和民航局报备申请,自由飞行「400呎内」。

另外,采「正面表列县市,全县市禁飞」,仅公告「绿区可飞行」的则多达11个县市,分别为:

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新竹县新竹市苗栗县台中市嘉义县台南市高雄市屏东县」。台湾本岛图资上形成「东部一片绿,西部一片红」。

外岛方面较为特别,除连江县(马祖)为全县红区禁飞,澎湖则为四分之三地区列为红区禁飞,四分之一地区可飞行,(白沙乡大约以『后寮渔港』为分界西屿全岛除公告红区外,原则上为绿区。)。金门县则因地理位置重要,部分地区仍属国防部军事要塞,划分较复杂,仅约一半左右地区可飞行。

民航局也提醒,对于「非法侵入地方政府公告禁止、限制范围内之处置作为」。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执行取缔,依据《民航法》第99条之13规定,由直辖市、县(市)政府取缔;必要时,得洽请警察机关协助取缔。但未经同意进入政府机关(构)区域之遥控无人机,政府机关(构)可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止或排除。

另外,禁航区、限航区、航空站或飞行场四周一定距离范围内,都禁止从事无人机飞航活动,违者将由民航局废止其操作证,并处新台币30万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锾,并没入遥控无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