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管办法》管医美 「八大高风险手术」明年起资格不符禁执行
▲卫福部将隆乳等风险较高整形手术纳管,必须相关专科才能执行。(示意图/CFP)
近来整形、医美风气越来越盛,然而相关争议却不断出现,轻者成效不彰,严重者甚至丧命,国内虽然建立有美容医学认证,但接受的诊所寥寥无几。卫生福利部考量部分医美手术的风险高、医纠多,已经修正《特管办法》提高管理强度,包含削骨、拉皮、抽脂等8项高风险手术必须受到限制,自明年1月开始,执行手术医师必须具备相关专科医师资格,否则就必须则应接受过训练并领有证明才能施行。
卫福部医事司司长石崇良表示,依照《医师法》规定,医师执业内容以专业自律为原则,不会特别受限,也就不会因为属于某个专科而不能做其他科别的医疗业务。不过,有民间团体指出因为医美门槛低且利润高,让一窝蜂的人投入,然而有部分手术属于高风险,容易引发争议纠纷,希望能着手管理,同时保障民众权益。
卫福部9月份已经发布《特定医疗技术检查检验医疗仪器施行或使用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当中一项修正攸关医美管理。办法中明定,自明年1月开始,削骨、中脸部与脸颈部拉皮、鼻整形、义乳植入的乳房整形、脂肪抽取量达一千五百毫升或总抽出量达五千毫升之抽脂、腹部整形、全身拉皮手术等8类风险性高的美容医学手术,明定施术医师的专科医师资格限制,若没有规范专科医师资格,则应接受过相关训练并领有证明,向县市主管机关申请核准登记后,始得施行。
手术与规范可执行专科如下:
1.脸部削骨:整形外科、耳鼻喉科、口腔腭面外科、眼科、神经外科及骨科。2.脸部以外其他部位削骨:整形外科、骨科。3.中脸部、全脸部拉皮(full face lift):整形外科、耳鼻喉科、口腔腭面外科、眼科、皮肤科、骨科及外科。4.单次脂肪抽出量达一千五百毫升或单次脂肪及体液总抽出量达五千毫升:整形外科、皮肤科、外科及妇产科。5.腹部整形:整形外科、妇产科、外科及皮肤科。6.鼻整形:耳鼻喉科、口腔腭面外科、皮肤科、外科及整形外科。7.义乳植入之乳房整形:整形外科及外科。8.全身拉皮手术:整形外科。
过去曾发生麻醉引起的风险与争议,本次也进行规范,医疗机构施行前揭手术时,若为全身麻醉或重度镇静的静脉注射麻醉,应由麻醉专科医师执行;若为中度或轻度镇静麻醉,则须有受麻醉镇静训练的另一名医师在场,确保病人安全。
另考量施行美容医学手术的医疗机构,可能因规模并未有急诊室设置,规定施行本办法所定之特定美容医学手术项目99床以下医院及诊所,应订有紧急后送转诊计划,确保病患发生紧急状况时,能得到适当处置。
至于特管办法是否取代医美认证,石崇良认为这是两件事情,认证另有其意义所在,而特管办法的管理,绝对是相关品质的提升。
不过,台湾美容外科医学会常务理事、整形外科医师蔡丰州认为,特管办法于麻醉管理上可能面临困难,国内麻醉专科医师有限,恐难应对医美手术所需,届时只怕造假事件不会少,医事司订定管理规范应考量人力不足问题,若制定不可行的制度恐轮假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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