魩鱙鱼禁渔期将至渔民走险 海巡署护海洋资源严格执法

海巡人员对于在近海违规作业渔船进行搜证。(海巡署第一(宜兰)巡防区指挥部提供/胡健森宜兰传真)

宜兰县政府规定每年从5日15日起三个月内为魩鱙鱼禁渔期眼见期限将至,部分渔民赶着抢捞最后一波渔获,但却抢过头,竟在近岸从事违规捕捞作业,海巡署第一(宜兰)巡防

区指挥部接连两天在宜兰县蜜月湾、大福过岭及大福沙滩等处查缉违规作业的渔船,全部函送渔政主管机关裁处

根据宜兰县政府公告,每年5日15日起至8月14日,三个月的期间内属于魩鱙鱼禁渔期,但因为今年魩鱙鱼的渔获不佳,部分渔民于是铤而走险,违反「魩鱙渔业管理规范」公告项目,在距岸500公尺内从事捕捞作业。

海巡署第一(宜兰)巡防区指挥部近日透过雷达红外线影像系统及无人机等科技装备监控渔民海上作业状况,并确认「新X利6」、「新X利12」、「建X16」、「新X兴12」、「南X兴6」、「成X兴」及「津X号」等7艘渔船违规在近岸采捕魩鱙鱼,海巡人员除全程搜证,并通报海巡署舰队分署第七(苏澳)海巡队巡防艇及北部分署第一岸巡队展开联合查处行动

海巡署第一(宜兰)巡防区指挥部表示,因渔民违规事实明确,后续将依照已搜证的资料函送渔政主管机关裁处,同时也提醒,越接近管制日期的尾声,沿、近海违规采捕状况往往更加严重,政府设置禁渔区及期间,是为了保护海洋渔业资源,避免海洋资源过度捕捞而枯竭,海巡署将会配合严正执法,守护海洋资源的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