魩鱙鱼禁渔期将至渔民走险 海巡署护海洋资源严格执法
海巡人员对于在近海违规作业的渔船进行搜证。(海巡署第一(宜兰)巡防区指挥部提供/胡健森宜兰传真)
宜兰县政府规定每年从5日15日起三个月内为魩鱙鱼禁渔期,眼见期限将至,部分渔民赶着抢捞最后一波渔获,但却抢过头,竟在近岸从事违规捕捞作业,海巡署第一(宜兰)巡防
区指挥部接连两天在宜兰县蜜月湾、大福过岭及大福沙滩等处查缉违规作业的渔船,全部函送渔政主管机关裁处。
根据宜兰县政府公告,每年5日15日起至8月14日,三个月的期间内属于魩鱙鱼禁渔期,但因为今年魩鱙鱼的渔获不佳,部分渔民于是铤而走险,违反「魩鱙渔业管理规范」公告项目,在距岸500公尺内从事捕捞作业。
海巡署第一(宜兰)巡防区指挥部近日透过雷达、红外线热影像系统及无人机等科技装备监控渔民海上作业状况,并确认「新X利6」、「新X利12」、「建X16」、「新X兴12」、「南X兴6」、「成X兴」及「津X号」等7艘渔船违规在近岸采捕魩鱙鱼,海巡人员除全程搜证,并通报海巡署舰队分署第七(苏澳)海巡队巡防艇及北部分署第一岸巡队展开联合查处行动。
海巡署第一(宜兰)巡防区指挥部表示,因渔民违规事实明确,后续将依照已搜证的资料函送渔政主管机关裁处,同时也提醒,越接近管制日期的尾声,沿、近海违规采捕状况往往更加严重,政府设置禁渔区及期间,是为了保护海洋渔业资源,避免海洋资源因过度捕捞而枯竭,海巡署将会配合严正执法,守护海洋资源的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