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图拉动工程车 李不构成杀人罪
检方根据行车纪录器画面还原事发经过,证实李义祥试图以环状布带将吊卡车拖离边坡树丛,但因吊带强度不足裂开导致憾事。(翻摄花检简报)
台铁太鲁阁408次列车出轨酿重大死伤惨剧,花莲地检署首波侦查终结,该案被告10人起诉7人,主嫌李义祥与越南籍移工「阿好」华文好被依过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起诉,外界质疑为何不构成杀人罪?主任检察官周芳怡表示,杀人罪必须要有犯意,本案吊卡货车滑落边坡时,被告等人试图拉动货车,虽然很草率但认定没有杀人的故意。
事发当下,由于李义祥未马上通报台铁,遭认为有杀人故意,周芳怡昨说明,杀人罪嫌必须要有犯意,犯意分成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未必故意两种,明知会导致死亡结果,还让意外发生是直接故意;若预见事情可能发生,也跟自我意志不违背并容许发生,这是间接故意或未必故意。
周芳怡指出,李义祥驾驶吊卡货车卸载轮胎完毕后,车辆滑落边坡没有突发状况,本来应该可以通报请求专业协助让车辆脱困,却试图用怪手绑带拉动吊卡货车,这行为不仅轻率也是错误作法,但没有积极证据可以认定他任由吊卡大货车翻落边坡,因此没有构成杀人罪。
她说,本案专案小组由3名主任检察官、6名检察官及事务官负责,在侦查案件、法律适用时都会讨论,用过失致死起诉是一致的意见。
另同案有两名台铁官员列贪污被告,包括台铁工务段主任熊德育、主办工程司潘堂益2名官员交保候传,周芳怡强调,是否涉及官员贪污、官商勾结等不法,将是下一波侦查重点,检方已调阅工程发包、施工、监造及专案管理等相关卷宗数十宗,由专案小组持续侦办中。据透露,检方接获情资,台铁官员疑接受招待宴请,金流部分还在查证,初步认为有不当往来,目前已掌握相关事证续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