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石鼻渔民误捕绿蠵龟 海巡现场纪录协助后送海生馆
▲第一三总队派员至现场检视绿蠵龟身上无明显外伤,立即拍照纪录,测量海龟身形并持续以海水保持湿润,通报台东县政府农业处林务局保育科,由台东县政府派专车载运至国立海洋生物博物后续处理。(图/第一三总队提供 下同)
第一三总队乌石鼻安检所同仁28日中午12时许接获渔民通报船筏进港后,整理网具期间发现误捕一只海龟,经台东县政府农业处林务局保育科确认为保育类绿蠵龟,由台东县政府派专车送往国立海洋生物博物馆处理。
第一三总队派员到场检视海龟身上无明显外伤情形,立即拍照纪录,观察活动力正常,测量海龟身形(长约45公分、宽约35公分),持续以海水保持湿润,另通报台东县政府农业处林务局保育科秘先生相关情事,保育科确认为保育类绿蠵龟后,由台东县政府派专车前往乌石鼻安检所载运海龟至国立海洋生物博物馆进行医疗等相关后续处理。
第一三海岸巡防总队呼吁,东部海域常有保育类海洋生物迷航或搁浅,民众如有发现,请立即拨打海巡署服务专线118,由海巡人员协助处理;未经许可猎捕、宰杀保育类野生动物者,即触犯野生动物保育法及相关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