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性侵、聚眾淫亂案罪名成立 遭判13年、驅逐出境

吴亦凡。图/摘自IG

吴亦凡去年7月因为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遭到北京警方逮捕,关押看守所多月后,6月10日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不过不公开审理情况,如今终于公开判决结果,25日上午一审判决结果出炉,他数罪并罚总共遭判13年有期徒刑,附加驱逐出境。

陆媒「环球网」报导指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间,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2018年7月1日,吴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吴亦凡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聚众淫乱罪,应依法并罚。根据吴亦凡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判决期间。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也在现场旁听了宣判。

※ 提醒您:禁止酒驾 饮酒过量有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