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超值精品入境 記得申報

新年、春节出国旅游风潮升温,海关发现,旅客携带价值超逾免税范围的精品入境,却迳由绿线(免申报)台通关,未申报恐受罚。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新年、春节出国旅游风潮升温,海关发现,旅客携带价值超逾免税范围的精品入境,却迳由绿线(免申报)台通关,未申报恐受罚。

携带行李物品入境,合乎免税有三个情况。第一,依据入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报验税放办法第11条第1项第3款规定,除烟、酒及管制物品外,入境旅客携带之自用及家用物品,如在国外即为旅客本人所有,并已使用过,其品目、数量合理,其单件或1组之完税价格在1万元以下,经海关审查认可者,准予免税。

第二种情况,依同条第2项规定,除上开物品外,旅客携带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总值在完税价格2万元以下者,仍予免税。

还有一种情形,入境旅客于国内购买、取得或自国外购买、取得并已完税输入之自用家用行李物品,因出国随身携带出境复原物随身携带入境,经提供国内购买证明或其他相当事证足资证明者,准依关税法第49条第1项第14款规定免征关税。

但要注意的是,旅客出境时于免税商店购买提领货物复携带入境,或携带已退还营业税货物出境复携带入境者,则不适用。

台北关表示,符合这三种入境免税规定者,可由绿线(免申报)台通关。否则,应由红线(应申报)台通关,并填具申报单,物品依法征税后放行。

台北关强调,如未依规定申报,却迳由绿线(免申报)台通关者,凡经查获,海关对该等应税物品将处予没入,惟等值2万元免税额之物将予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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