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藥性侵又拒捕 遊艇大亨判15年

有「游艇大亨」称号的张志杰,在钱柜下药性侵女子,一审被依乘机性交等罪判刑9年,台湾高等法院改依以药剂犯强制性交等罪判15年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他上诉定谳。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张志杰绰号「张约翰」,二○○七年中校官阶退伍,后来经营幸福游艇公司。张二○一七年间曾捡尸酒醉女子性侵得逞,获缓刑。

张不知悔改,同年十二月又被控下药性侵另名女子,被依乘机性交罪判刑四年二月,二○一八年一月又对另名女子下药未遂,被判刑六年,二案一审定应执行刑九年。

张二○二二年一审判刑后潜逃,遭发布强制性交、毒品及侵占等案通缉。去年九月初出现在淡水山区产业道路;当时张携克拉克手枪,企图开枪拒捕,被警方制伏,藏匿处还有改造掌心雷手枪、子弹和各类刀械。

高院开庭时,张否认犯罪,指喝茫的女子是自行赤裸,他「闹着」将生殖器摆在她嘴唇边,女子也知道他在拍照,并未要求删除;他也不承认企图对另一名女子下药;高院认为张志杰恶性重大,改依以药剂犯强制性交以及一条未遂罪,加重判他十五年徒刑。

张志杰不服二审判决,再上诉三审,最高法院认为高院认事用法无违误,量刑妥适,判上诉驳回,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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