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跳詐千萬和解金 「雞排妹御用律師」砸872萬調解仍判6年

曾多次担任网红鸡排妹(本名郑采匀)委任律师的王启任,与应召站业者徐智威以仙人跳手法坑杀43名嫖客,王又以律师名义诈取117万元,估不法获利达1254万元,高雄地院审理后,今依发起犯罪组织罪、共同犯诈欺罪,判王启任6年、徐智威7年6月。可上诉。

王启任是执业律师,却与应召站业者合谋仙人跳,雄检当时痛斥王「违背律师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及促进民主法治使命,与徐男、张男合组诈欺集团,以法律专业对被害人施压和解,手段恶劣」,将王移付惩戒,律师惩戒委员会审理后,决议停止王启任律师职务。

检警查出,徐智威曾诱骗两少女下海,还教少女留下嫖客使用过的保险套、卫生纸设计「仙人跳」,以嫖客和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捞钱,徐当时被依恐吓取财、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判刑6年。

徐男羁押获释后,2021年10月认识王启任,双方谈妥合作模式,王要求徐应找「未成年」少女下海,才好签立和解书,但徐坚持不能找未成年,最后双方决定以假证件方式,假冒下海女子是「未成年」。

徐男便由应召站人员接洽嫖客,假装是「未成年」少女下海,吸引特殊偏好的嫖客上门,完成交易后,徐男再与应召站成员假装成少女的「父母」,出面逼嫖客和解,和解事宜则由王启任负责接洽。

嫖客担心曝光,乖乖答应与徐男和解,谈论和解事宜时,王启任还会跟被害人分析利弊,软硬兼施,最后持假父母授权的委任书签名,事成之后,王可分得和解金5成,其余和解金则由徐男同伙朋分。

讨到和解金后,王启任还会要求被害嫖客支付律师费,指协助处理和解事宜也要付钱,前后有多人付出委任费,诈得117万元雄检侦办后,依组织犯罪条例、共同诈欺取财等罪,起诉王启任、徐男等11人。

高雄地院审理时,王启任与多数被害人达成和解,调解金额达872万元,并陆续依约给付,但法官认为王启任与徐智威共谋整起犯行,两人仍依发起犯罪组织罪、共同犯诈欺罪判刑6年、7年6月,其余涉案9名同伙则判5月至4年6月不等徒刑。可上诉。

律师王启任(右)涉案后,到高雄地方法院出庭,最后与被害人陆续达成调解,但仍被判刑6年。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