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长竞选经费上限 新北市破亿全台最高

▲选举将至,中选会讨论通过竞选经费最高金额。(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记者皮心瑀、赖于榛/台北报导

中央选举委员会3日举行委员会议,讨论通过107年直辖市长、县(市)长选举候选人竞选经费最高金额,将于8月16日选举公告中载明。其中,各县市人口数最多的新北市1亿581万7千元最高,最低则为连江县的3018万3千元,而首都台北市则是8747万5千万元。

六都方面桃园市8082万9千万、台中市8911万6千元、台南市7639万元、高雄市88,84万1千元。

中选会表示,依选罢法规定,直辖市长、县(市)长竞选经费最高金额,应由主管选举委员会依规定计算,于发布选举公告之日同时公告。

竞选经费最高金额之计算方式,依选罢法第41条第2项第2款规定,直辖市长、县(市)长选举为以各该选举区人口总数百分之70,乘以基本金额新台币20元所得数额,加上一固定金额之和。同法条第3项规定,直辖市长、县(市)长选举的固定金额分别为新台币5千万元及新台币3千万元。

▼▼▼中选会公布直辖市长、县(市)长选举候选人竞选经费最高金额▼▼▼

(一) 直辖市长选举候选人竞选经费最高金额:台北市 87,475,000新北市 105,817,000桃园市 80,829,000台中市 89,116,000台南市 76,390,000高雄市 88,841,000

(二) 县(市)长选举候选人竞选经费最高金额:新竹县 37,756,000苗栗县 37,719,000彰化县 47,913,000南投县 36,994,000云林县 39,643,000嘉义县 37,132,000屏东县 41,599,000宜兰县 36,385,000花莲县 34,603,000台东县 33,077,000澎湖县 31,458,000金门县 31,931,000连江县 30,183,000基隆市 35,194,000新竹市 36,203,000嘉义市 33,76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