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容积掮客 限3年出清

北市决定推动容积银行,为减少现有容积买卖掮客反弹,北市都发局长边泰明说,新法规公布后,现行制度会有3年落日缓冲期限,捐赠公共设施保留地历史建筑等送出基地,仍可获得容积;但接受基地以现行制度取得的容积,不得超过容积移入量的50%。

都发局指出,以接受基地来说,如果可购买40%的容积移转移入量,在法条通过3年的落日期限内,只能向民间购买50%容积移转,剩下的50%须以缴纳容积代金取得。

民间出售容积业者在3年落日期限内,仍可透过买进历史建筑、捐赠公共设施保留地等取得容积移转,卖给开发商

但3年落日期限过后,只有历史建筑、古迹可换得到容积移转,所有捐赠公共设施保留地就无法取得容积移转,也就是说,未来「道路换容积」将成历史。民间容积移转出售业者,只能透过买入历史建筑、古迹来取得容积移转来出售给开发商。

至于开发商,在落日期限过后,可以100%向容积银行购买容积移转,或透过历史建筑和古迹换容积的方式,来取得增额容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