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医院病床数不足违约! 「医美优先急重症」卫生局开罚5万

▲小港医院急重症大楼去年9月新落成。(资料图/记者许宥孺翻摄)

记者许宥孺/高雄报导

高雄市立大同医院经营权风波还未落幕,高雄市卫生局今日指出,委由高医经营的小港医院,去年9月新落成的急重症医疗大楼,应于一年内设置如计划书所载的病床数,但卫生局函文提醒并实际稽查后,发现加护病房、烧伤病床及产台仍未符合契约要求,因此开罚小港医院5万元,并要求院方于12月8日前改善完成。

卫生局指出,小港医院位处南高雄石化钢铁重工业厂区聚落,是机场、海港、捷运等重大交通枢纽,负有因应当地急重症医疗与照顾弱势健康重责。市府自2018年起委托高医大董事会经营,并促参案扩建OT+BOT「急重症医疗大楼」,计增加257床,于2023年9月24日核准启用。

卫生局表示,依高医董事会于2018年提报「高雄市立小港医院兴建营运移转OT+BOT案」投资执行计划书所载,小港医院原栋及新栋医疗大楼整扩建后于营运第1年内,也就是2024年9月24日,须完成设置急性一般病床446床、加护病床30床、血液透析60床、慢性呼吸照护病床16床、烧伤病床4床、安宁病床10床、恢复床18床、产台3床、手术台13床、急诊观察床40床、负压隔离病床10床,婴儿床15床及婴儿病床10床,才符合在地迫切医疗资源需求。

而卫生局于2024年8月8日函文要求高医法人,应依合约规范于2024年9月24日完成市立小港医院医疗设置后,9月25日现场稽查时发现,「加护病房、烧伤病床及产台」仍未符合契约要求,应完成的加护病床30床部分,还仍在工程进行中。

▲高雄市卫生局认为小港医院未履约,开罚5万元并要求限期改善。(图/记者许宥孺摄)

卫生局表示,基于主管机关立场,针对该具体违约事项处以违约金5万元,并限期履约方于12月8日改善完成。另,「烧伤病床」设置疑义订于10月14日委请「外部专家」现勘核实;「产台」设置及使用疑义,也请小港医院方进一步说明,卫生局依法再行厘清。

卫生局强调,市立小港医院兴建营运移转(OT+BOT)案规划,乃因应当地医疗资源需求,也因此特别协助购地兴建「急重症医疗大楼」。然而,经实地稽核,至今部分急重症及产科医疗设置疑未依合约完成。更讽刺的是,相对于小港医院正积极推广「美容医学中心」等作为,实有悖于市立小港医院「照顾弱势及急重症医疗照护」之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