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院所推优惠促销「违法」 北市卫生局共开罚189万元

▲北市卫生局针对医疗院所促销广告开罚。(示意图,与本新闻无关/记者谢婷婷摄)

记者蔡文铃台北报导

不少百货公司于年底推出周年庆优惠,抢商机部分医疗院所也透过各种媒体打广告,推出医美疗程专案,不过,台北市政府卫生局表示,这样的行销宣传已违反医疗法,最重可罚25万元。

卫生局表示,109年度截至9月底共裁处违规医疗广告案件36件,罚锾共189万元。违规案例包括医院、诊所倘若宣传标榜周年庆优惠打折之广告,如「全馆周年庆1+1」、「9周年快乐 本月活动 肉毒杆菌1688」、「欢庆周年活动来啰 双人行超优惠」、「购买亲友特约方案,可享有特约合作折数,保证是全年最便宜!」、「活动期间满千就送百喔 满三万还可以抽奖」、「周一双机皮秒派对日」等,已违反医疗法第86条规定,可裁处新台币5万至25万元罚锾。

卫生局指出,电视购物台若刊播医疗广告贩售票券,协助医疗机构招徕生意,已违反医疗法第84条规定「非医疗机构,不得为医疗广告」,依同法第104条裁处新台币5万至25万元罚锾。

卫生局提醒民众,选择美容医学机构疗程时,要注意「六要三不」,多想、多问、多看,保障自身权益。一、六要:(一)要检视医疗机构开业执照。(二)要检视医师执业执照。(三)要充分与医师沟通想要改善的部位。(四)要由医事人员亲自执行疗程及确实了解疗程效果。(五)要详阅卫生福利部公告的美容医学处置同意书说明书范本。(六)要求开立收据。二、三不:(一)不要相信「全国第一」、「最专业」等夸大用语。(二)不要参加赠品、折扣、团购等不当招揽活动。(三)不要预付订金、预购疗程。

卫生局呼吁民众,买医美疗程前请先至诊所与医师进行咨询评估,妥善与医师沟通,确实了解疗程效果,选择适合的医美疗程,切勿轻信形形色色的医疗广告或行销手法冲动购买。并注意医疗机构不得向民众收取预约治疗项目费用,到医院或诊所就医记得索取并保留医疗收据,并由医事人员亲自执行疗程以降低医疗消费风险并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