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检验所假借卫生局名义违法招揽、推销健检
台南有民众上脸书社团指家人遭检验所人员假借卫生局名义进行健检。(曹婷婷摘自脸书)
台南市政府卫生局近期陆续接到民众反映,有自称医事检验所人员假借卫生局名义,挨家挨户向民众推销肝癌筛检抽血,并宣称完全免费、只需负担100元针头卫材工本费即可,先以低价吸引民众同意抽血检验,再伺机推销其他高价自费检验套餐,收费金额增至数千元,卫生局呼吁,不可听信不明人员招揽、配合抽血,以免破财又伤身,民众如发现违规或不当招揽行为,可提供相关佐证检举。
有民众在脸书社团发文指家人遭医事检验所人员假借卫生局名义的人员招揽进行肝癌抽血,家人不疑有他,签了抽血同意书,对方为家人当场验尿后,就称家人可能有癌症,需进行其他检查,后来致电询问家人意见,及时被阻止。
台南市卫生局指出,类似这种医事检验所派员沿途招揽到宅抽血业务之日期、地点不定,向民众或店家以不正当方法进行推销并刻意规避稽查。
依卫生福利部函释,医事检验所擅自派员赴民宅为民众抽血检验,该医事检验所涉不正当招揽业务,系违反医事检验师法第30条规定,依同法第41条第1项规定:「违反…、第30条…规定之一者,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该执行抽血护理人员未办理执业登记即执行护理业务,核属违反护理人员法第8条之规定,亦同时违反同法第12条之规定,依同法第33条第1项规定:「违反第8条第1项、...、第12条、...规定者,处新台币6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
卫生局强调,该医事检验所、护理人员以及执行相关检验项目之医事检验师均涉违反医事相关法规,卫生局后续将依查获事证依法裁处。
卫生局呼吁市民,如有自我健康检查之需求,可自费至合法医疗院所或医事检验所抽血检验,千万不可听信不明人员招揽,以免破财又伤身,民众如发现违规或不当招揽行为,请提供相关佐证(如广告单张、发放日期、地点、同意书、检验所开立之收款凭证、检验报告…等),向台南市政府卫生局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