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学浮潜…她和教练民宿激战「床上摸胸聊心事」 元配提告
▲女子到小琉球学浮潜,却和已婚教练发展恋情,挨告要赔30万。(资料照/记者彭怀玉摄)
记者郭玗洁/屏东报导
女子小佳(化名)到小琉球学浮潜,和已婚教练加Line后却发展恋情,后续小佳又连3个月回到小琉球旅行,两人除了酒后在民宿床上摸胸聊心事外,教练更在潜水店附近订民宿,在房内和小佳激战2次,被正宫发现后,怒将小佳告上法院求偿百万。屏东地院审理,法官认为小佳侵害配偶权,应赔偿30万元,全案还可上诉。
正宫主张,小佳来小琉球学习浮潜,因而认识担任浮潜教练的丈夫,小佳明知道丈夫已婚,却在2023年7月6日晚间,和丈夫在民宿房间内有亲密接触,并在同年8月16日清晨6时、9月25日晚上9至10时许,和丈夫各发生1次性行为,导致她得知后身心受创,提告对小佳求偿100万。
全案审理时,小佳辩称不知道人夫已婚,7月6日那天是人夫骑机车载着她的女性友人,大家一起回到民宿后,教练主动抚摸她的胸部等部位,当时她已喝醉不胜酒力,处于被动的状态,并没有侵害配偶权,后来也没有和人夫发生过性关系,就算有,「配偶权」也不是宪法或法律上的权利,正宫求偿于法无据。
人夫则出庭作证说,他和小佳认识时就互加社群软体及Line,他的IG上有放妻子和小孩的合照,小佳早在2023年3月第一次上课时就知道他已婚,也曾在他们全家合照下留言「对老婆深情的」等语,他并未刻意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
人夫证称,7月6日回民宿后,他和小佳在床上聊心事,边聊他边摸小佳的手,一路往上摸到胸部,小佳并未拒绝。之后两人继续暧昧,他也趁小佳8、9月来旅游时,在工作的潜水店附近额外订一间民宿房间,两人就在房内发生关系。
法官检视相关证据,发现小佳得知奸情曝光后,曾传讯向正宫道歉,可见已知人夫已婚身分,且小佳既然在7月6日喝完酒能自己骑机车回民宿,判断能力应依然清晰,小佳也自承从那天起就和人夫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可见她当时并非仅处于被动状态,后续又和人夫发生2次性关系,判她侵害配偶权要赔30万。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