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绿人倒数2秒」她跑步过马路 竟遭警拦下开单!两派网友战翻

女网友表示,行人号志剩下2秒时,赶紧跑过马路,却被警察开罚违规闯红灯。(翻摄爆料公社)

女网友表示,行人号志剩下2秒时,赶紧跑过马路,却被警察开罚违规闯红灯。(翻摄爆料公社)

一名网友今23日在「爆料公社」发文,表示自己在行人号志剩下2秒时,赶紧跑过马路,却被警察开罚违规闯红灯,令她感到非常错愕。她质问:「小绿人剩2秒不能跑吗?」这段贴文随后引发了网友热烈讨论,分为两派,对警察开罚的正当性提出不同看法。

该名网友指出,当时行人号志显示绿灯倒数剩2秒,她急着穿越马路时,看到车流并未起步,于是快速过马路,结果却被巡逻警察拦下,并被告知「大家都停止了,只有妳一个人在跑」,随后被开罚。该名女子也质疑,是否真的有规定禁止在剩余2秒时穿越马路。

该事件随即在网路上引发讨论,众多网友纷纷留言发表看法。一部分网友认为,根据影片内容来看,当时道路上的车辆并未起步,且行人已经穿越完毕,对于这样的处罚显得过于苛刻,并指出「警察大人业绩压力大」、「只有我觉得有点冤吗」、「奇怪,不是帝王条款吗?行人最大,走行人穿越道这样也罚?」、「他都跑完了,警察都回转完拦住人了,道路才变绿灯,车子开始起步虽然看不到人行道的秒数,单看影片感觉是没什么问题」。

也有网友认为,「不违规很难吗… 红灯还敢闯」、「就是这样开车要礼让到绿灯都无法转弯,拜托行人也让车过一下吧」、「这跟抢红灯有什么不一样,汽机车黄灯就不能过一样意思」、「行人用跑的穿越马路真的很考验汽机车反应」,认为行人应该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影响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定规则》第207条第2项规定,「行走行人」绿色灯号闪光显示时,表示剩余的绿灯时间不多,若行人已进入道路,应快速通过;若尚未进入,则禁止穿越。此规定的目的是避免行人因过慢而造成危险,提醒行人在剩余时间内加快通行。

随着讨论的深入,部分网友认为此事件引发的争议,反映出台湾对于行人与车辆之间的规范尚未完全清楚,特别是在交通繁忙的路口,行人是否能够在最后几秒进行过街,仍然存在诸多争议。至于这名女子是否应该受到罚锾,则成为网友辩论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