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黑历史:明朝竟然是人肉消费大国
纵观古代历史,由各种原因酿成的食人悲剧绝不在少数,却很少有像明朝这样呈井喷式迸发。从辽宁到岭南,由山东自四川,都曾爆发过大大小小的群体性人肉惨案。
其中,位于腹地的河南,河北尤其严重。而且在某些极端情况下,甚至会造成区域内的人烟灭绝。
明朝建立之初,常遇春是太祖麾下一员爱将,有幸获得朱元璋赏赐的一位美貌侍妾。他对此女宠爱有加,特别是对那双白皙柔嫩的小手痴迷。但原配悍妻容不得新来者鸠占鹊巢,又不敢违逆圣意,只好命人将那双玉手剁下。
后来,常遇春将此事上报。朱元璋索性暗中派人将常的元配妻子抓来大卸八块,分赐给众大臣吃。甚至故意笑眯眯地告诉常遇春:此乃恶妇肉。常惊骇不已,终日惶惶不可终日,连家都不敢回。如此怂样却逗得皇帝捧腹大笑,认为这是自己一生中开得最有水平的玩笑!
评价:能够从食人行为中获得精神满足,无疑是一种心理变态。但考量到仅胡惟庸案就牵连数万人,显然杀食一妒妇对朱元璋而言实属无足挂齿。
明成祖朱棣在谋朝篡位后延续削藩道路,剥夺地方藩王的军政权力,将他们当作能延续国祚的家畜饲养。于是,某些藩王因整日无所事事而纵情声色,更会在美酒佳肴的宴会里宣泄无穷精力。长此以往,某些变态嗜好就难以克制。
例如周王的子孙朱有熺,吃腻寻常百味,便将食谱范围扩大至人类。他经常像野兽般掠食人肉,直至需要靠肝脏和大脑才能安抚味蕾。大明司法公正廉洁讲究“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杀人犯哪怕是圣上的亲戚也是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于是原本高高在上的朱有熺被贬为庶人,寻常百姓都为之拍手称快。
点评:典型的猪吃人闹剧。
明朝成化年间,广西苗人因不堪赋税压力而发动叛乱。于是,湖广指挥使彭伦率军出征,所到之处皆蛮夷溃散。虽然取得辉煌的胜利,但官军也在征战过程中损失不少。
于是,指挥使为震慑蛮夷需要,下令对抓到的俘虏展开虐杀。首先是用绳子绑在军营柱子上,接着乱箭射杀,再将尸体开膛破肚后犒劳将士。一时之间,扑鼻香气充斥着明军大营,彭伦自己也欣慰的笑了。
点评:历史上因补给耗尽而吃人的军队不少,却很少有打了胜仗还要嗑人肉的部队。只能说明朝在某些方面的造诣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除皇亲国戚,明朝的食人风气也由庙堂传递至基层。例如名为王冠的土豪,不仅家财万贯、仆役百计,而且与达官贵人做过不少交易。平日闲暇之余,就向术士学习长生不老的秘术--食胎儿肉。通常是将初生婴儿煮熟吃,有或取其骨磨粉服用。为此,他专门豢养十多个姬妾,在她们分娩时就用药酿成流产。如此一来,便能吃上最新鲜的死胎。
除此之外,他也会暗中向他人购买胎儿食用。直到事情败露,还请相熟的高官贵族替自己开脱,岂料仍被南京刑部黑依法判处凌迟。
点评:虎毒尚不食子,况人乎?迷信害死人!
明朝万历时,驻福建监督抽税的某高姓太监听信偏方:只要生取童男童女的脑髓服用,就能使割掉的阴茎再生,彻底恢复雄性能力!
于是,这位太监便命人抢夺民间小孩。由于长期的不间断吸食脑浆,导致税间府院的水池中白骨累累。
点评:太监的愚昧残忍必然遭到批判。但我们也应该思考下,究竟是谁夺去阉人的下半身幸福,又究竟是谁赋予杀人权利。这些痛苦与恐怖背后的根源究竟在哪里?
食人惨剧在明朝频繁爆发,既是一种天灾诅咒,亦有人祸因素发挥作用。可悲的地方在于,天灾加剧人祸,人祸招致更多天灾。
由于中国地处季风气候区,导致各类旱涝灾害频繁来袭。特别是遇到荒年,上至飞禽走兽鱼虾河鳖,下到树皮蝗蚁观音土都会被灾民一扫而空。很多时候,饥肠辘辘的他们不得不靠吃死尸、乃至还吃活的人来谋生。这就是非常典型的生理性食人,轻则区域内人口减半,重则造成使当地人口灭绝。
另一方面,由于帝皇拥有至高无上的强权,所以能独断专行、随心所欲。作为其爪牙的官僚阶层同样擅长鱼肉百姓。经年累月的苛捐杂税,让普通人稍有风吹草动便瞬间陷入万劫不复。加之很多时候,管事的根本无心也无力赈济,就进一步激化出更多食人惨剧。
最终,这类吃人现象也免不了祸及明朝宗室本身。在崇祯年间,脑满肠肥福王朱常洵,就被攻破洛阳的农民军做成回锅肉。某种程度而言,这也算是天理循环下的一报还一报......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