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分居离家43年 被诉请离婚也不出现!儿不养老爸结果曝

协议分居就离家已43年,被诉请离婚也不出现,儿子不养这款老爸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被儿子指控,父亲在他出生后,就未曾负担扶养责任,对于家庭生活费用也未曾给付,更在他还很年幼时,于1981年就已无故离家出走。不满父亲对他自始至终都未尽扶养照顾义务,无正当理由且情节重大,因此诉请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阿国对儿子的主张并不争执,同意免除儿子的扶养义务。阿国的前妻到庭证称,1980年时阿国有签立切结书,当时因为阿国经常不在家,若回到家就是赌博、喝酒、吵闹,没有支付任何家庭生活费用,因而阿国写过好几次切结书、悔过书。另外,隔年1981年因为朋友希望能给阿国机会,双方就签立协议分居书。

阿国的前妻表示,当年儿子年幼时是由外祖父母协助照顾,她当时要上班才能赚钱维持家庭,而阿国在签署协议分居书后就失联,她后来向法院诉请离婚时,阿国也并未到庭,儿子成年前都是由她扶养,阿国未曾扶养、探视过。

法官考量,阿国身为人父,在儿子成年前,本于保护教养义务,自应依法善尽其扶养义务。但却在儿子出生后,几乎未曾照顾,均由母亲独力扶养照顾长大;而且阿国与儿子多年来未曾联系,彼此早已形同陌路,毫无亲子亲情可言。

法官审酌,阿国在儿子成长过程中,无正当理由而未尽其扶养义务,若须儿子负担扶养之责,明显有失公平。日前依法宣判,阿国的儿子请求免除扶养义务,为有理由,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