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心有不甘呛找杀手跺脚筋 家暴男惨了!女儿诉请免养胜诉

离婚心有不甘呛找杀手跺妻脚筋,家暴男惨了,女儿诉请免养获得胜诉。(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遭到女儿指控,当年经常辱骂、殴打她的母亲,直到1999年协议离婚后,约定她的亲权由母亲单独任之。不料,父亲离婚后心有不甘,多次恐吓「已找杀手要剁母亲脚筋」,经法院判刑确定。不满父亲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还对母亲故意虐待、侮辱,因此诉请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经查阿国现年61岁,因罹患脑中风,半身瘫痪,需坐轮椅,有答非所问之情形,自2023年7月起经社会局保护安置迄今,堪认已不能维持生活,有受扶养之权利,而阿国的孩子已成年,依法应依其经济能力负担扶养义务。

孩子的母亲到庭证称:她与阿国只有生育这一个女儿,她生完小孩当天,阿国就不见了,是她父亲去医院付钱,接她跟女儿回娘家,直到做完月子,阿国才联系要她回家,同住期间阿国白天睡觉、晚上喝酒,只要女儿吵闹,阿国就会发脾气,丢东西、砸东西。女儿在婴儿时期,都是她在照顾,生活费用都是由娘家父亲支付。

2人同居期间阿国经常殴打她,因此就会将女儿带回娘家居住,阿国打电话给她,就因心软又回去同住,在女儿出生到离婚的6年期间,这样的情况反复发生。

阿国当时是自己创业,但工作不顺完全没给生活费,总认为她的娘家会支援,记得有一次阿国打她,把牙齿都打断,父亲来接她时,父亲说虽然不能叫她离婚,但愿意用10年寿命换取她的自由,她当时就醒了,就带着女儿离开,再也不回去了。

但阿国却不断到她娘家骚扰、按电铃,若是她有接电话,阿国就是不断骂三字经和一些难听的话。后来她有声请保护令和打诉讼离婚,阿国竟恐吓说不会放过她,要找大陆的杀手来杀她,也曾到她公司贴字条骚扰。

法官审酌,阿国漠视法律规定之扶养义务,无视稚龄子女受扶养之需求,未克尽身为人父之伦常职责,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另对女儿的母亲有故意为精神上不法侵害行为,且情节重大。日前依法宣判,阿国的女儿诉请免除扶养义务,于法并无不符,为有理由,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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