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职员不满工作分配 威胁主管反遭停职

惩戒法院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新北地方法院许姓操作员2020年至今年2月间,有不实到勤及不实加班电磁纪录、请假虚伪,还威胁将移除资讯系统,经移送惩戒法院审理后,合议庭认定许涉案件情节确属重大,有先行停止其职务之必要,裁定停止职务。可抗告。

台湾高等法院移送惩戒指控,许在今年2月24日向新北地院资讯室主任表示,将要移除其在该院任职期间所建置之全部资讯系统,让系统恢复成他到职时的状况,高院担心因其拥有此等资讯技术能力,而审判资讯系统为法院之核心业务系统,倘若破坏将造成难以弥补之损害。

此外,高院指控,许因不满法院机房管理之业务分配,与主管发生严重争执,许竟将其所管理之板桥及三重院区机房密码表之「电子档」(含主机所在位置及帐号密码)移走,最后甚至删除密码表之备份档案。

高院指出,因资讯机房之主机及设备繁多,每项主机及设备常有密码等重要维运资料必需妥善管理及保存,以利系统维运,此等重要资讯遗失,将导致资讯主机无法维运,甚至须重行安装主机之严重后果。

高院认为,许姓操作员的行为已严重影响法院资讯室维运,并危及其审判系统之安全等,对新北地院资讯安全推动造成极大威胁,请惩戒法院依《公务员惩戒法》规定先行停止其职务。

惩戒法院认定许对于公务机密及资讯安全观念淡薄,并有以私害公之行为,显然难以期待其妥适执行公务,其继续服务公职,对于法院公务秩序将造成重大之损失与影响等情,认其所涉案件情节确属重大,裁定停止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