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反弹 原能会暂不修正核废选址条例

原能会上周预告《选址条例》修正草案,引起新北市政府强烈反弹,目前决定暂不修法,图为台电核二厂。(资料照/台电提供)

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于本月1日预告《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设施场址设置条例》(选址条例)修正草案,把直辖市也纳入,却被解读成是为新北市量身订作,引起新北市政府的强烈反弹。原能会今天发布新闻稿回应,将重新审慎检讨《选址条例》修正草案,另于适当时机再行修法,且原先放在官网上的修正条文亦已下架。原能会的说明如下:

一、原能会于5月1日公告《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设施场址设置条例》修正草案(简称选址条例),广征各界意见,以周延修法作业。

二、未来选址作业将以公正的组织体、公开参与程序及客观的标准办理,并未预设任何场址地点。

三、《选址条例》修正草案公告后,因外界有不同声音,并造成地方政府的误解,为避免外界不必要之疑虑,原能会将重新审慎检讨选址条例修正草案,于适当时机再行修法。

原能会原先的构想是因高雄、桃园、新北、台南、台中等地已升格为六都,且其境内并非全部是人口稠密区,修法将直辖市都纳为选址地点,一视同仁较为公平,并非刻意瞄准某地。但在选举前的敏感时刻预告修法,难免会造成政治力介入操作,无法理性讨论,因此可能会在选举结束后再考虑修法,以寻求解决核废料处理场址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