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摔车受伤「赶上班没报警」 请不到理赔...再吞3000元罚单

▲郑男骑车自摔离开后,到派出所补申请证明书又被开罚。(图/记者陆运升翻摄)

记者陆运升/新北报导

新北市树林区一名男子,日前骑机车上班途中,不慎跌倒自摔受伤,起身后自行前往就医,到公司想申请职灾保险,却因为缺少车祸事故证明单,导致无法请领保险,男子向树林警方申请,但却因为当下未立即报案,还被警方开出3000元罚单,随后再开立车祸相关证明单给他。

据了解,上周五(16日)早上7时许,31岁郑姓男子骑机车上班,途中沿着田尾街往土城方向骑行,行经柑园街一段65巷时,郑男不慎自摔跌倒在地,手脚有轻微擦、挫伤,但赶着上班,郑男自行起身后离开现场,就骑着机车前往医院就诊及,然后再到公司上班。但郑男打算向公司申请职灾理赔,却因为没有车祸事故证明单,无法申请。

3小时后,郑男前往发生地派出所提出申请,但经警员查询,郑男已触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第1项,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肇事,无人受伤或死亡而未依规定处置者,可处新台币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锾。但郑男仍坚持申请,警方只能依法开单告发,随后查证事故发生确切时间、地点后,制作完相关笔录,再开立相关证明书给郑男带回。

树林分局表示,有关民众自摔交通事故情事,若未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且当事人当场自行和解者,当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倘虽肇事人无致人受伤或死亡,但因当事人当场无法自行和解者,仍应通知警察机关到场处置,违者,当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第1项规定论处。

▲郑男日前早上骑机车自摔,自行离开却导致保险无法理赔。(图/记者陆运升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