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商技流創新營業秘密遭竊 北檢漏夜偵訊前總座

调查局获报,指新加坡商技流创新台湾分公司前总经理周俊杰,涉及下载上万笔公司客户资料,离职携往自创的公司运用,违反营业秘法及背信罪,台北市调查处13日搜索4处地点,约谈周俊杰、母亲高丽华及多名证人到案,询后移送台北地检署由检察官郭盈君复讯,周男不排除强制处分。

据了解,高丽华向检调指称,自己只是公司人头,并不知道有营业秘密遭窃取的事,讯后请回。其他证人则指证,周俊杰有交付客户名单要他们去开发,拓展新公司业务。

据调查,周俊杰在2022年间,担任「美商GRL集团」成立的新加坡商技流创新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总经理,业务包括生产Type-C、USB等传输介面。周男在职期间,下载上万笔客户名单及公司产品价格等资料,待离职后,找来母亲当人头,自行成立一间新公司,运用前东家的相关产品资料拓展客户。

对许多企业而言,营业秘密保护是维持公司持续营运的重要关键,因此许多企业都会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公司营业机密不会遭到外泄。在司法实务上,营业秘密不仅须符合秘密性和经济性,同时需要搭配保护的措施,这些合理的保护措施,除了要有明确的政策规范,更重要是要有相对应的控管行动。

根据营业秘密法第二条的规定,营业秘密要成立,须具备秘密性加上经济性,且必须有合理的保密措施,才可以被视为营业秘密,三者缺一不可。公司企业的秘密可以从「商业」和「技术」两个层面来看,以技流创新案来看,客户名单、商品售价、成本资讯、交易底价、竞争策略外泄,比较倾向为商业性的秘密。

新加坡商技流创新台湾分公司前总经理周俊杰(左)。记者张宏业/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