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海巡署先理虧後遮掩 事難善了

中国大陆渔船翻覆致2死案,由于海巡署拿不出执法过程搜证影像,遭致外界批评,海巡署晚间对此说明。图为金门海巡队将船拖回料罗码头。图/本报资料照片

陆船翻覆案已成两岸高度重视事件,执法过程造成死亡令人遗憾,只要说明清楚,一切摊在阳光下检视,外界自有公评;但海巡署事发第一时间的发言,包括海委会主委管碧玲等一再宣称「依法行政」,经过外界连日质疑,才由金门地检署口中说出,执法过程无录影搜证,且是因碰撞翻覆,海巡署这才承认「船身多次接触」,还辩称没有录影不影响事实真相,但公信力早已经备受质疑。

台湾自诩民主法治国家,执法过程中,善尽保全证据及举证是执法人员义务与责任,就如现今警察执法时都会携带密录器,就是为了证明执法过程合法,保护自己也保护对方。

根据「海岸巡防机关海域执法作业规范」第九条就规定,「海巡人员执行职务,并随时以照相、录音、录影或其他搜证方式,保全相关事证」。管碧玲口口声声说的「依法行政」第一道就破功。

海巡署一向被赋予海上警察角色,近年也增购不少执法设备;过去立法院曾提出海巡人员配发密录器建议,新版制服更预留密录器位置;但陆船翻覆案件发生后,执法者拿不出任何影像,对密录器避而不谈,如何说自己没有疏失?

且即使是以驱离为目的,强势拦检和追逐作法有待商榷,因追逐难免碰撞,警察追车如此,海上追逐亦是。如今追逐造成陆艇翻覆两死,把责任全推给对方蛇行、拒检,不提碰撞情事,更拿不出搜证依据,谈什么一切合法。更被外界质疑,是真的没有录影,还是其中另有隐情?

但不论真相为何,陆船翻覆事件都证实了海巡人员第一时间未说实情;随着司法调查还原、生还者口述指控,执法威信一步步丧失。

近年两岸局势紧张,转型为「第二海军」的海巡署,对陆籍船只执法难免更加强势,但前提要依法行政,以理服人;但从这起事件来看,海巡署理亏在先、掩盖在后,再多的说词都难挽回早已重创的声誉,也让事件更难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