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度加總115年10月!噁男染指2智能障礙堂妹拍淫片 判11年

新北一名男子涉嫌对2名轻度、中度智能障碍大小堂妹伸魔爪,2年内于住处或堂妹家,对大堂妹性侵还录影拍照,又对小堂妹袭胸、偷拍裸照;桃园地院审结,将男子依10次对心智缺陷者犯强制性交罪、4次违反本人意愿使少年被拍摄性影像肆罪、3次对心智缺陷者犯强制猥亵罪及2次无故窃录他人身体隐私部位罪,刑度加总达115年10月,应执行徒刑11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该男子在大堂妹A女于2020年间满18岁之日起至2022年初间,分别在自己当时新北住处、A女桃园住处,无视A女反抗拒绝、违反A女意愿性侵,并以拉珠、跳蛋等情趣用品对A女进行性交行为得逞10次;于2020年起至2021年中,又以违反A女意愿使少年被拍摄性影像犯意,在A女桃园住处,无视对方反抗拒绝,4度以iPhone 7 Plus行动电话拍摄双方进行性交行为影片、A女全身裸照及外阴部私密处照片。

这名堂哥基于对心智缺陷之人犯强制猥亵犯意,于2021年初某3日,在小堂妹B女位于桃园的住处,无视B女明示拒绝,违反她的意愿,以手触摸B女胸部,对B女进行猥亵行为得逞3次;又基于无故窃录他人身体隐私部位犯意,于2021年起至2022年农历过年间某2日,在B女家偷拍B女全身裸体及外阴部私密处等身体隐私部位共2次。

法院审理时,堂哥坦承与A女发生关系,否认对心智缺陷的A女性侵,并以「案发后才知A女有智能障碍、2021年中才知B女有精神障碍」来辩称,但遭证人打脸,表示被告从小到大都有和A、B女相处过,知道她俩身心障碍情况,而被告于检警调查时也曾供称,与2堂妹从小相处,寒暑假过年时都有说话,近2年有密切往来云云。

辩护律师则说,被告智商属中下程度,无法依一般人与A女相处或交谈就能判断A女是身心障碍者;经院方评估,被告整体智能程度虽属中下,但他的语文理解及知觉组织能力接近中等程度,司法调查时皆能正常应对,还知道要求A女不可向亲友转述性交、拍摄性影像的事,堪认被告的理解、辨识等能力与常人根本无明显落差。

法官审酌,被告为A女、B女之堂哥,理应严守人伦分际,竟罔顾伦常,对A女、B女为前述性交、猥亵行为,复持手机拍摄A女性影像,偷拍B女身体隐私部位,恣意践踏2女的性自主权、破坏她俩的身心健全发展,所为不容宽贷;兼衡被告犯罪动机及被告所偷拍的性影像尚查无流入市面或对外散布;衡酌被告就各该犯行坦承及否认的犯后态度,考量被告品行、智识等情状,分别量处如主文之刑,并就无故窃录他人身体隐私部位罪谕知易科。

另衡酌被告所为各次犯行的侵害法益类型、犯罪时间、犯罪手法、被害人数,再酌以被告犯罪行为的不法与罪责程度、数罪所反应被告人格特性与倾向,及对他施以矫正的必要性等情状,经整体评价后,就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罚金且不得易服社会劳动部分,定应执行刑,以示惩儆。

一名男子涉嫌对2名轻度、中度智能障碍大小堂妹分别伸魔爪,一审被处刑度加总达115年10月,应执行徒刑11年,可上诉。示意图/取自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