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富发台南2建案「查获多项重大缺失」 遭罚46万令停工
台南市劳工局今天稽查安平、安南区两处建案,要求停工并开罚33万元。(台南市政府劳工局提供/曹婷婷台南传真)
兴富发建设台中文心爱悦建案10日发生塔吊吊臂掉落至台中捷运轨道,造成1死10伤事故,兴富发在台南目前有2处大楼建案施工,台南市政府劳工局12日针对2处建案工地稽查,现场查获多项重大缺失,已要求2处新建工程立即停工,针对兴富发建设共裁罚36万元、承揽厂商裁处10万元。
南市府劳工局指出,今天稽查兴富发位于安平区的渔光三期店舖及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现场查获多项缺失,包括高度2公尺以上的电梯井开口部分未设置护栏、护盖或安全网等防护设备以及暴露钢筋、钢材未采取弯曲尖端、加盖或加装护套等防护设施等;依法裁罚13万元并停工。
另外,安南区的大楼新建工程台南和馆段100、100-4等2笔地号,现场也发现高度2公尺以上的施工构台及作业平台开口部分未设置护栏、护盖或安全网等防护设备;针对高差超过1.5公尺以上场所作业时,未设置能使劳工安全上下之设备,予以裁罚23万,并停工。
至于承揽厂商磐鼎营造股份有限公司则因违反多项法条,内容包括高度2公尺以上施工构台开口部分未设置护栏、护盖或安全网等防护设备;营建材料堆放未稳固置放于平坦之处,并整齐紧靠堆置;起重机具吊钩或吊具,未有防止吊举中所吊物体脱落之装置等,罚锾10万元,并停工。
劳工局主要针对2处新建工地违反工安法规部分,共裁罚46万元并要求停工,工务局今也稽查兴富发建设安平区建筑工地,针对公安部分发现多项缺失,包括部分施工鹰架与外墙间距过远、未设防护措施等违失,将依违反建筑法第63条规定,各处起造人、承造人、监造人1万8000元至9万元罚锾,下周将再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