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档不满12岁「未就学独自在家」母友人不舍报警

桃园市八德区有对未满12岁兄妹档没去上课、独自在家,热心民众看不下去赶紧通报警方。(桃园市八德警分局提供/陈梦茹桃园传真)

桃园市八德区日前有员警接获报案指称,龙江路有2名小朋友独自在家没有上学,员警获报赶抵现场敲门,果真有2名未满12岁儿童独自在家,无人照顾也没去上学,由于联系不到家属,便通报社会局家防中心介入。

八德警分局广兴派出所警员唐可钦、朱国玮日前于10时许接获报案赶抵现场,应门的分别是7岁的高姓男童与5岁的高姓女童。据了解,孩童的妈妈在离婚后带着孩子与阿公同住,但妈妈经常不在家,常托付1名男性友人帮忙照顾孩子,阿公则是打零工维生,早上6点就出门上班,当天虽有留钱给孩童买东西,但2名孩童独自在家、无人照顾也没去上学,男性友人看不下去才报警通知警方。

警方在现场询问孩童有没有妈妈或阿公等人的联系方式,但孩童都不知道该怎么与家人联系,员警便先到超商购买面包、熟食、水、饮料给孩童吃,另一方面则通报社会局家防中心介入处理。家防中心指出,7岁的高姓男童目前就读国小1年级,5岁的高姓女童则就读幼儿园,家属表示当天因突发状况来不及送孩子去读书,才会让2人独自在家,目前都有正常上下学,市府会持续追踪关怀孩子的状况,视情况给予协助。

警方提醒,若家中有未满12岁儿童的家长,要做到「一不、二要」,分别是不要让12岁以下的孩子独处、要抽空陪伴孩子、要每天抱抱孩子,让孩子在温暖及关爱的环境下成长。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如发现有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照顾儿童的人,让儿童独处于易发生危险或伤害的环境,可通报当地县市政府社会局(处),由主管机关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