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立委資格不符 屏東縣議員鄭清原因排黑條款不能再選

屏东县议员无党籍郑清原,登记参选屏东县第一选区立委,因资格不符规定,保证金20万元将退回,他将对中选会提告,之后打行政诉讼,声请释宪。记者刘星君/摄影

中央选举委员会15日举行委员会议,会中审定通过第11届立委选举政党及候选人资格,登记参选屏东县第一选区立委的屏东县议员无党籍郑清原,因资格不符规定,保证金20万元将退回。郑清原今获悉资格不符合,他说,将会对中选会提告,之后打行政诉讼,声请释宪。

中选会今公布资格不符者,屏东县第一选区郑清原,因犯刑法第271条之罪,经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76年度上重二诉字第359号判决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确定,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第8款规定,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郑清原说,他少年轻狂不懂事爱打架,但没有去卖毒,40年来都没有再犯罪。对于资格不符结果,他将等到收到相关审查资格不符公文后,再来对中选会提告。

郑清原说,40年前他曾犯过罪,刑期都已执行完,一罪不二罚,「不能说以前是坏人,这辈子都是坏人,这样子继续当坏人就好啦」,登记参选凸显选罢法修法不公平,被取消登记资格,将打行政诉讼,之后声请释宪。

屏东县无党籍议员郑清原在2020年连任议员,他长期茹素,热爱爬山运动,曾因发出高达200万元悬赏金,搜救因登山失联的屏安医院副院长而名噪一时。

屏东县立委第一选区6人参选、第二选区4人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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