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黑条款冲击 14议员恐无法参选

《选罢法》排黑条款日前修法三读通过,将冲击全台约14位议员恐无法参选。图为3月由立委王鸿薇(左起)、副书记长陈以信、首席副书记长林思铭召开「邱莉莉不辞 议长不重选 赖清德排黑排假的」记者会。(赵双杰摄)

《选罢法》排黑条款日前修法三读通过,有「黑、金、枪、毒」前科者将不得登记参选公职,除犯下洗钱罪的前总统陈水扁之子陈致中、去年刚当选的金门县长陈福海未来无法再次竞选外,也将冲击全台约14位议员恐无法参选,中选会强调,选罢法修正待立法院送请总统公布后施行,未来候选人资格审定,将依选举种类不同,分由中选会与地方选委会审定。

国民党团总召曾铭宗认为,政院版本基本上国民党团都支持,民进党也赞同国民党增列曾犯诈欺罪不得登记参选,但另一条犯性侵罪不得参选的条文,民进党则不敢跟进,如今外界质疑,民进党性骚案层出不穷,所以才不敢跟进,导致放任党内集体霸凌性骚扰。

民进党接连卷入88枪击案及im.B诈骗案,恐成2024大选破口,为力挽狂澜,强硬推动《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修法,除了以「排黑条款」排除曾犯黑金枪毒者参选,也明定因国安三法、反渗透法等,被判有罪确定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此次修法后,受影响不能再参选者包括,因洗钱罪判刑1年定谳的陈致中、去年7月涉索贿案的无党籍立委苏震清、过去曾犯投票行贿罪的国民党立委林文瑞,及过去曾收贿遭判刑的陈福海。

根据统计,去年当选的议员和县长中,有19人被指有重大刑案前科、列为治平对象,或有黑金枪毒相关前科,但受排黑冲击恐有14人,不得登记为公职人员候选人。

其中国民党共5人包含新竹县议员黄豪杰、彰化县议员张锦昆、台东县议员陈志峰、金门县议员欧阳仪雄、南投县副议长潘一全;民进党3人包含台北市议员王孝维、云林县议员蔡永富、台南市议员郭清华。

无党籍6人包含桃园市议员段树文、南投县议员吴国昌、云林县议员苏国珑、嘉义县议员蔡政宜、金门县议员张云量、屏东县议员林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