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全out?政院版选罢法排黑条款曝光:「这4类人」不得登记参选
民进党挨轰黑道治国,图为该党中央党部。 (图/资料照片)
民进党陷「黑道治国」争议,立院党团提出选罢法「扩大排黑」修法建议,行政院会拟在15日通过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政院官员今透露,草案主要限制国安犯罪、「黑金枪毒」重大犯罪、贿选及重罪重刑4类人不得登记参选。
选罢法如何修成为外界瞩目焦点,当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6条列出9项候选人限制,包括曾犯内乱、外患罪、贪污罪等,经判刑确定不得参选;行政院长苏贞昌日前透露,本周四行政院会将提出政院版本,排除「黑金毒」等犯罪者参选资格。
针对政院版本内容,官员透露,国安犯罪部分,未来会将违反国安法、国家机密保护法、国家情报工作法、反渗透法纳入规范内。
有关「黑、金、枪、毒」等犯罪行为,官员表示,举凡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洗钱防制法、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等都将列入第26条,而吸食毒品因属轻罪且未危害他人,加上限制参选资格也难以有效阻止吸食者再犯,因此未列为禁止条件之一。
在重罪重刑部分,官员指出,现行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死刑、无期徒刑、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尚未确定者不得参选,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也纳入此规范;最后,曾有相关贿选、受贿行为,及各政党的党内初选贿选行为也将排除参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