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罢法排黑条款初审通过 轻刑犯终身不能参选保留

黑金问题让民进党去年九合一选举大败,行政院会去年12月15日拍板相关修正草案,明定曾触犯国安犯罪、黑金枪毒重大犯罪、贿选等罪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送交立法院,历经1个多月审查,昨完成初审。

召委陈玉珍表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共修正了73条、《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修正了62条,大家非常辛苦,经委员会逐条讨论,每次审查都是减少歧异,增加共识,目前只有少数条文尚未有共识,之后安排党团协商看能否顺利达成共识,希望可以在本会期完成三读。

初审条文增订,曾犯违反国安法、国家机密保护法、国家情报工作法、反渗透法等,受境外敌对势力指示、委托及资助,刺探、搜集及泄漏国家机密、国家核心关键技术或发展组织等,以及从事制造、运输、贩售毒品及枪砲、引诱他人吸食毒品等恶行,经有罪判决确定者,都将限制参选。

为扩大政党连坐处罚规范,初审条文增订,获政党提名的参选人犯「搓圆仔汤」罪,及政党推荐候选人加害其他获政党党内提名参选人,若为总统大选,政党将被连坐开罚500万元到5000万元,其余公职选举则视情节罚50万元到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