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甲炉碴案 苏焕智:政府制度图利有害事业废弃物制造商是根源

学甲炉碴案 苏焕智:政府制度图利有害事业废弃物制造商是根源。(资料照)

前台南县长苏焕智今在脸书表示,学甲炉碴案起诉,凸显中央地方的黑心及官商勾结;他说,大家臭骂台南市政府及小英政府纵容英系中执委偷埋炉碴废弃物毒害良田土地外;中央政府在制度上图利有害事业废弃物制造厂商财团,才是一切问题的根源。

苏焕智指出,学甲炉碴案其实应该要高度肯定检察官陈鋕铭的正义感及道德勇气;也要感谢不畏权势勇于提出检举的学甲慈福里长李新进,以及长年推动环保运动的立委陈椒华及其办公室,契而不舍的追究,值得肯定。

他说,不过这个案件也凸显「炉碴再利用相关规定」的管理制度不够严谨,也缺乏地方社区公示及地方居民参与制度,而成为有害事业废弃物「官商勾结」的「黑箱作业程序」。而造成良田被有害事业废弃物污染肆虐问题。

他指出,「经济部事业废弃物再利用管理办法」对于「电弧炉炼钢炉碴(石)再利用产品规范及用途」相关规定,未经地方经济主管单位及地方环境主管定期查核,形成官商勾结,政府单位互推责任。而台南地方法院检察署105年侦字1374号不起诉处分,更是令人怀疑有包庇之嫌。

他认为,学甲偷埋炉碴案除了凸显政府官商勾结腐化外,中央政府将「废弃物再利用成为废弃物生产者逃避责任的借口」,而且「未落实废弃物制造者应负最终处理责任」。所以有害事业废弃物生产者有责任「监督所委托处理的再利用业者」「按照再利用的相关规范执行」,而「其余的废弃物」如何处理?也应该有明确的规范。并由生产者负起最终处理责任。

他表示,不应该只因为其已委托其他厂商,例如再利用的业者处理,就可以完全免除其毒害良田、毒害环境的责任。这是制度上必需彻底改善。惟有废弃物生产者负起最终处理责任,才能根本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