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或将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器官捐献工作!《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讲会在河源召开

6月22日,由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红十字会指导,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承办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讲会”在广东河源举办,旨在深入解读国家相关政策,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的健康发展,并加强社会各界对器官捐献事业的认识和支持。

我国已完成人体器官捐献5万例新《条例》将推动器官捐献移植工作健康发展

宣讲会上,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已超过670万人,已累计完成公民逝世后遗体器官捐献5万余例,捐献器官超过15.3万个。

尽管我国器官捐献工作取得了发展,但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和人民群众对移植服务的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2023年,我国每百万人口器官捐献率仅为4.6,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十分迫切。

为了更好地保障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对《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行了修订。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调研员朱玉锋介绍,新条例进一步强化对器官捐献的宣传引导,鼓励器官捐献,完善器官获取和分配制度,对器官捐献实施全链条管理,加强器官移植技术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还完善了法律责任有关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器官捐献和移植领域的违法行为。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器官移植科负责人刘永光介绍,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在国内仍然是个“新鲜事物”,需要逐步推出符合中国社会规范的标准。此次条例进一步将捐献的地区、捐献的关系、捐献人亲属的权利明确,加强了伦理审核,为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提供了更加明确、规范的路径。

广东连续14年器官捐献数量全国第一或将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器官捐献工作

广东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史先东表示,新条例的实施,为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也为推动器官捐献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此前报道显示,截至2023年年底,广东已累计完成器官捐献6899例、角膜捐献5846例、遗体捐献2166例,全省有59万名爱心人士主动登记成为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者,器官捐献数量连续14年居全国首位。

尽管广东省器官捐献数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但器官短缺的问题依然严峻,器官供需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羊城晚报记者在宣讲会上获悉,广东或将成立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器官捐献工作。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院长郭洪波表示,自河源市被纳入珠江医院器官捐献服务区以来,器官捐献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新条例的普及和推广有助于完善协调合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环节,合力推动河源乃至全省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稳健有序发展。

专家呼吁:人体器官捐献理念应得到更多社会认同

宣讲会上,记者了解到,珠江医院器官移植科作为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儿童肾移植项目移植数量连续三年排名全国第三;在高致敏肾移植、老年肾移植、复杂的下尿路畸形肾移植、肾移植并发症等方面取得丰富的成果。通过新支撑技术引入,构建了更安全的肾移植医疗体系,移植围手术期死亡率几乎为零,累计完成肾移植4000多例,是国内领先的肾移植中心之一。

该院器官移植科负责人刘永光表示,普及人体器官捐献有关知识任重道远,需要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人道关怀、缅怀纪念等志愿服务活动,同时不断提高协调员的法治素养、职业精神、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他呼吁,应尽快提高公众对器官捐献的认识和支持度,让人体器官捐献理念得到更多社会认同。

文、视频|记者 薛仁政 实习生 龙名扬 通讯员 韩羽柔图 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