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三批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典型案例述评

近年来,广东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2022年、2023年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陆续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第一批)、《广东省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第二批),为全省各地探索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生动实例和借鉴。为进一步推进广东省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和指导意义,近期省厅印发了《广东省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第三批),形成了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案例可为各地通过优化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推动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第三批案例共计7个,涉及广州、深圳、汕尾、茂名、肇庆、韶关、梅州等7个地市。其中,广州、汕尾、茂名、肇庆、韶关、梅州6个案例均涉及优化自然资源资产配置,创新运行方式的做法,以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模式。其中,广州“储备土地+附带生态产品价值提升”案例综合了“化零为整”式组合、“跨权属”组合、财政与市场资本组合三种模式,将储备土地与周边集体土地组合供应,并由竞得人对土地进行整体修复和改造;汕尾探索镇村共建股份制经营自然资源案例创新“镇政府+村委+企业+农户”的股份制发展模式,实现了土地、植被、水域等多种自然资源资产与客家文化资产、社会资本的新组合;茂名统筹陆海资源案例通过组合供应土地、森林和海域等自然资源,为打造“渔业+文旅”生态产业、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肇庆国家储备林案例通过创新林地收储办法、引进社会资本成立平台公司、国有集体林地林木统筹开发等举措,破解资源零散、低效开发的难题;韶关红城林场案例整合了森林资源与周边旅游资源等多门类资源,成功打造综合型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梅州矿山生态修复案例探索附带生态修复的资产综合利用模式,通过矿区土地使用权权利附带生态修复责任,提升资产整体溢价能力。在组合供应配置方式外,深圳红树林碳汇案例是基于红树林保护行为开发的碳汇产品,兼具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双重效益,创新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国家所有权实现形式,为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宝贵的经验。

2023年以来,自然资源部先后多次出台文件,鼓励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促进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转化和效用增值。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模式较单要素自然资源资产供应在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一是有利于提升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避免单要素资源利用的外部性问题。组合供应将相互关联、相互支撑的资产进行整体配置,可以提高自然资源适配市场需求能力,提升资产整体溢价能力,而且通过“肥瘦搭配”将外部效益有效内部化,推动经营性资产反哺公益性支出;二是有利于提升市场配置效率,补齐单要素资源保障不到位的短板。组合供应通过创新储备制度,将市场主体开发所需而又难以同时获取、易有纠纷的各类资源统一收储整备,降低市场主体开发的时间成本、审批障碍、履约风险等;三是有利于提升政府管理效能,缓解各类要素资源分散管护的高成本困境。组合供应在完善权责界定和监管机制基础上,借助市场力量盘活闲置、低效、单一用途的沉淀资产,有利于缓解政府管护支出压力,同时,将相应资产管护责任转移至市场主体,以市场机制强化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效能。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要求,广泛收集全省各地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需求及存在障碍,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研究,不断总结广东省各地创新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经验、模式,不断推进以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方式创新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助力广东省生态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