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11家发电公司发函建言:设置年度交易电量比例限制 优化月度供需比机制
财联社10月31日电,广东省内11家发电公司10月25日联合向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致函要求“进一步完善中长期市场机制”。该函提到,(广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记者注)市场价格已全面低于(火电,记者注)发电成本,当前市场机制难以支撑发电成本的回收。因此,这11家发电企业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要落实国家文件要求,保障年度中长期交易稳定,建议对用户、售电、发电市场主体均设置相应的年度交易电量比例限制。具体为,零售用户,固定价格电量比例不低于实际用电量的80%。二是优化月度供需比机制。现阶段,将发电侧月度中长期交易上限修改为:售电侧月度需求上限*90%+售电侧月度需求上限*10%*1.02(测算年度成交比例为80%时,月度供需比为2.02)。 (21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