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默专栏》柯文哲有事,林右昌没事?

基隆前市长林右昌任内不但与大日公司负责人苏幸福一起到民进党中常会报告,还将东岸商场交给大日当成重要政绩。(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有一种说法认为,柯文哲不宜用政治手段解决司法问题,这话乍听有理,但经不起实证,纯粹书生之见。

陈水扁难道不是用政治手段解决司法问题?若纯循法律途径解决,他现在能逍遥法外?诸多扁案都已经解决了吗?我看,政治强奸司法,一直以来都挺成功的。

一般老百姓都心知肚明,台湾司法不过是政治工具,既可以修理不同党的卸任大官,也可以修理不同党的新任大官。既可修理不同党的对手,也可以修理觊觎大位的同志。

所以别自欺欺人,把司法看得那么贞洁,好像它可以独立于政治,问题只在于,被「司法斗争」的政客,有没有本事靠政治力挣脱手铐脚镣而已。

这一点小草懂不懂?我看,以前不懂,现在应该也懂了。

就眼前的事儿,柯文哲坠入司法深渊,但当初扶他坐上台北市长宝座的姚立明,却被赖清德提名为大法官,深刻说明司法不过是政治之奴隶,重要位置完全可以酬庸给脸皮厚如城墙的政治变色龙。

简单说,柯文哲若只想靠法律途径脱困,绝对是死路一条,柯党还是早点准备阿北的「后事」吧。

作为政治工具,司法可以是剑,也可以是盾,柯文哲显然是被剑猛戳,但民进党大员却通常被盾保护。别的不说,就说前基隆市长林右昌。

按绿营的土匪作风,县市长的位置若被他党夺走了,发动罢免是一招,司法追杀是另一招。所为何来呢?怕自己任内的贪腐情事被揭发而已,不是吗?前者的案例是韩国瑜,后者的案例是高虹安。绿营长期执政下的高雄市与新竹市,经得起哪怕只有一丝公正的司法调查?

柯文哲的京华城案与林右昌的「大日案」(含衍生剧「NET案」)样态虽然不同,但在人民眼里,都是官商勾结类的弊案,试问,两案的司法待遇,是不是天差地别?

司法处理柯案,显然务求「打老虎」,上穷碧落下黄泉地往上头办;相对地,司法处理林案,似乎务求「保老虎」,只办到大日公司与基隆市府的「临时人员」,好像前市长林右昌与此案毫无瓜葛。是这样吗?林右昌幕僚在基隆地检署侦结后,厚颜称司法还林右昌公道,这不是就露馅了?

一个市长,可不可以切割自己任内的官商勾结弊案?理论上是不可以,但实务上只要透过「司法止血」就可以成功为自己洗白。有司法护城河还不够,还得利用民主工具进一步夺权——催生「罢梁案」。

须知,此案是涉嫌让渡市府产权给特定财团的重大弊案,而大日与NET接连在法院败诉或被驳回声请,致使「罢梁团体」之诉求失去法律层面的支撑。明明白白的官商勾结,前市长林右昌却被司法「还了公道」,一点法律与政治责任都没有,合情合理?

这么问好了 —— 如果爆发弊案的前任基隆市长是柯文哲,今天会是这个结果吗?

除了司法不符比例原则,媒体也不成比例地报导与评论柯案与林案,原因无他,林右昌有执政党作为政治靠山,柯文哲只有小草。那么,是谁在喂料给媒体与柯黑的?答案不言而喻。

当然,柯自己人缘差,兼投机,靠势,虚伪等等令人作呕的作风,也让他成了被落井下石的最佳箭靶,但就案件论案件,柯文哲有事,林右昌却没事,根本毫无道理,也毫无正义可言。

真正的问题是,柯文哲的京华城案,在台湾政界算多大的案子?比台南光电弊案更严重吗?比前高雄市长陈菊的诸多争议更大吗?只要衡平地从人民的角度看政治,即可认清当前社会是如何不符比例地审视政治丑闻,而例子不胜枚举。

一般时评人,免不了要追时事热点,但政治中人如国民党员,自己要知道轻重。同为在野党,你们批柯的力度如果大于批评林右昌,批柯的角度如果无法与批林对齐,那就太可笑了,因为后果绝不止双标之讥,还攸关此后四年的监督力道。

蓝营当前的主战场是「罢梁案」,于情于理于法,死嗑对象当然是林右昌,你们得向支持者再三说明,向社会反复质疑,为何柯文哲有事,林右昌没事?

我虽然是资深柯黑,但知道适时节制,批柯要在他得意嚣张的时候批,当柯身败名裂,我会问,谁是最大受益者。还用说吗?当然是赖清德,而不是在野势力。

国民党员要知道,如果赖清德在就职半年内,就从少数总统摇身一变为多数总统,那才是真正的灾难,而国民党势必会成为最大受害者。我虽不在乎国民党死活,但你们党人可以不在乎吗?

总之,不是斗柯不可以,而是斗绿更有性价比,保柯虽大可不必,但曲线保赖就是傻X。不用政治手段解决司法问题,哪有可能解决问题?道理是讲给君子听的,而不是土匪。(作者为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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