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昭平:严惩骗保犯罪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本报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公开 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医保骗保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林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医疗保障体系的稳定运行。骗保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公平与诚信,还会导致医保基金的流失,使得真正需要医疗保障的群众无法获得应有的支持,从而损害了公共利益。昭平法院对各类骗保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惩处医保骗保犯罪,同时加强与医保、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确保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李建莹)

来源:人民法院报